新北市立海山高中104學年度第一學期 班級經營計畫 | |||
班級 | 102 | 導師姓名 | 陳志宜 |
聯絡電話 | 學校:(02)29517475 #355 | 地址 |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 |
班級經營目標與理念 | 品德教育最重要,因為做人處事是一輩子。希望學生能夠學會自制、尊重、誠實、正直、有同理心。操練節制及自制力。凡事都要盡心盡力,腳踏實地,問心無愧。 | ||
班級經營實施方式 | 所有的規定都事先說明清楚,解釋為何這樣規定,取得同學的認同後,再實施。 | ||
班級生活公約 |
l 早自習、上課不可遲到 l 誠實,尊重,守信用,節制及自制,同理心,關懷生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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叮嚀 |
Ø 每日到校時間為7:25。 Ø 晨間自習(7:25~7:55)固定為英聼時間 Ø 本校服裝儀容以整齊、清潔、減少整理時間、適合學生身份為原則。勸導學生不染髮不燙髮。 Ø 制服與運動服不可混搭,體育課可以穿便服上衣,但須在離開操場後換回學校運動服,以維護校園安全與管理。 Ø 騎單車到校需先登記並配戴安全帽。(禁止騎機車上學) Ø 每日放學時間: 16:55分 Ø 請假程序: (1)事、喪假事先填妥假卡,攜至學校給導師簽名並送至學務處完成請假手續。 (2)病假請務必由家長當日早上(8:00前)告知導師, 並於返校上課後三日內填妥假卡,給導師簽名並送至學務處以完成請假手續。未完成請假手續視同曠課。 Ø 如有特殊疾病請務必告知導師。 Ø 本學期學分數: 34學分 一學年不及格學分數達學年總學分二分之一以上(34學分)須重讀。 (每學年學業總平均及格、其畢業學分須達160學分上、且未記滿三大過者, 始可畢業:必修達120學分以上、選修達40學分以上) 學分120(含)以上-160以下:修業證書 學分120以下: 成績證明 (不及格→補考→若還不及格,則重補修240元/每學分) |